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歷史新聞室】推動騎乘機輔載安全帽曾被指官商勾結 李振光先見之明遭人誤解 86.6.1自立早報


當年大力推動騎乘機車載安全帽的中正二分局李振光,回想起當時立法院指其官商勾結,再看看如今不戴安全帽將被款,不禁感嘆「清白還得太晚了些」。

李振光於民國八十二年擔任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長期間,有次到泰國考察,正巧遇上泰國交通法令修改通過,民眾騎乘機車均戴上安全帽,回國後想想,國內的機車騎士總以載安全帽太熱為由拒絕戴上,但泰國天氣比台灣更熱,且騎機車時所製造的風也會減少熱度,所以都不是理由;再看看北市每年機車死亡車禍中,因未戴安全帽而冤死的人高達九成,實在有必要修法,強迫騎乘機車戴上安全帽。

他說,當時立法院卻認為他想靠安全帽獲利,指他官商勾結,後來消基會雖出面幫他說話,但監察院進行調查等各項行動,卻也著實增加不少陰影。昨天在機車族誓師大遊行現場,他看著實施安全帽的日子只剩一天,也不禁感嘆「清白還得太晚了些」。

對於國人能不能適應戴安全帽?李振光表示,許多國家均規定騎機車要戴安全帽,同為華人社會的新加坡、香港也是一樣,因此只看國人做不做而已。至於五百元罰款,可能有人認為太低,但沒戴安全帽在每個路口都會被警察攔下,對騎士造成的不便遠勝於罰錢,而且就算民眾不在錢,也該珍惜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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