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歷史新聞室】台灣交警大哥大 83.12.29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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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提到警察,總會把他與打擊罪犯的刑警形象連在一起,但是,有一個男兒,卻立志做個人家認為「最沒出息」的交通警察,而且,他由一線一熬到了三線一的官階,成為台灣交警界的「大哥大」。

他,就是現們的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李振光,一個終身摯愛並以作為交警為榮的人。
自幼看著父親出生入死捉拿罪犯的情景,李振光從小就立志要當警察,覺得那是一件很大、很神勇的工作。但是在走這條路上「賣命」了四十年,從大陸時期福建巡官到台北市保安大隊刑警退休,仍是一線二的老爸,卻堅決反對兒子「重蹈覆轍」。

民國五十六年李振光軍校結業後,本來是分發到保安大隊,由於父親受不了兒子和自己平起平坐同事相稱,乃透過各種管道請託把兒子調開,因而到了交通大隊。

和絕大多數警校畢業生一樣,滿懷「警察抓強盜」憧憬的李振光,站在馬路上任由風吹雨打日晒=力看著人來人往的車輛和閃閃爍爍的紅藍黃燈,不禁自問:「我就這樣過一生?」

但是,一星期後所發生的一件交通意外,卻徹徹底底改變了的想法。當他在台北市松江路與南京東路操控號誌燈時,眼看著一個年輕騎士搶快闖紅燈,撞上了一輛大貨車,隨即頭破血流慘死輪下,那時,他太太身懷六甲,年邁的老兵父親和山地人母親一家人頓失依靠....

這件突如其來的不幸,讓他難過不已,心想:「刑警的任務是對作姦犯科者的懲治,而做好交通警察的工作,卻可以避免悲劇的發生,其意義不亞於刑警。」

事後,他向有關單位調資料發現,全台灣每年死於兇殺案的不到一百人,而因為交通事故死亡的卻高達三千多人,其中百分之七十五以上是二十五到四十五歲的家庭棟樑,社會的中堅分子,無辜犧牲殊為可惜。

從那時起,他就決定要當一輩子的交通警察,為了自我充實,他半工半讀中國工商夜校的中國市政,以了解馬路的編修、公務局等相關業務,同時開始每天做剪報工作至。

二十七年來,他所收集有關於交通方面的資料有數十萬份,其分門別類之齊全連中央圖書館都望塵莫及,從那一張張泛黃的報導,可以看出他對這分工作所付出的熱愛和心血。

而他執勤時許多用「心」的做法,至今仍在交警界流傳被視為典範,譬如他看到有人違規,不會板起臉孔用一兩分鐘開張告發單了事,而是苦口婆心拿著一大堆簡報資,不厭其煩地花一、二十分鐘向對方解釋其危險性,盡管當時他累得每天只睡三、四小時。或許,一張罰單對被開的民眾可能會有自認楣的感覺,但他一句句的叮嚀卻會讓人記一輩子。

即便是日後他已升任分隊長,仍然每天起個大早站在路口指揮交通,他這種「雞婆」的做法雖被部分同業視為「自眨身分」,卻讓無數來來往的行人和當時的台北市長,現任的總統李登輝留下深刻的印象。他解釋,當時之所以這麼做,只是因為警力不足,所以希望犧牲個人的一點睡眠,卻可以給許許多多民眾行的方便。

此外,他對交通工作的報著和研究精神,也是他所以能夠成為台灣第一個,也是最年輕從最基層交通警察升上來的最高交警單位行政官的主要原因。

日前,他為了推動騎士載安全帽的立法,跑遍了市政府、市警局、市議會和立法院等相關單位一一拜託、說明,卻落得被抨擊有「官商勾結」之嫌遭致調,但他卻說:「只要能因此多救一個人,個人榮辱算什。」仍然不氣餒繼續努宣導騎士戴安全帽。

對於交警同仁頻頻向他訴若勸導民眾戴安全帽及執勤時所遭到的怨聲載,他則勉慰勉他們發揮「人民保母」的愛民精神,就像爸媽包容子女的抗議叮嚀一樣,切勿「妄自菲薄」,並且一再以過來人的經驗激勵他們,自己的前途完全操之在於對工作的肯定和認同感,當然,他則望民眾能改變對交警的漠視,給這個最苦的工作者,一點鼓勵和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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