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82 在交通局與道安會報間 搭一座溝通的橋樑


成立交通局是中央即定政策,勢必成立,但蘇市長認為目前尚無急需,應先以加強道安會報的功能著手。

從事實上看來,道安會報成立廿十多年來,所扮演的角色雖然能夠彌補欠缺交通專責機構的不足,但仍無法有效發揮功能,全省各地都有程度不同的交通問題,就是明證,顯然需要改弦易轍才能有效解決。

台北市今年三月一日成立交通局後,將建設、監理、工務、警察等局處的業務歸併之後,確實將部分牽涉較小的交通問題有了完整的解決構想及方案,但根本問題仍待進一步協商。

交通局成立之後,最大的問題在報行交通員警歸屬問題,使徒有完整的規劃卻沒有適合的人員執行,而有交大員警併入交通局的構想,但因牽涉廣泛,且交警仍負有治安任務遭內政部否決,折衰的交通助理人員獲淮設立,應能多少解決執法人員不足的缺失。

另一問題是交通局長與其他局處屬平行單位,對於以往有多頭馬車難以協調的問題仍然出現在跨越局處的事件之中,像重大交通設施的興建,停車場法令的研修與違規罰款的修改與分配等問題,都不僅是一個交通局能獨立完成的。

而高雄市卻加強道安會報的功能似乎也有先天上的困難。屬顧問性質的工作小組專職人員來說,碩士資格的工程師月薪僅及二萬四千元,學士資格的工程員也有一萬四、五千元左右,都台北市各約低上一萬一千元左右,在收入不敷所需下,根本留不住人才,況且這種臨時編制根本沒有保障,以致高市的兩個專職人員先後離職,目前大唱空城記,面臨無人做事的尷尬局面。

在這種先天不足後天失調的情況下,要做到完美的地步無異緣木求魚,在交通局與道安會之間做一個適當調配實在是當前刻容緩的事。

李振光(市警局交通大隊副大隊長) 口述,林凱盈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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